鲁园协字〔2025〕2号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2〕99号)、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科技成果分类评价工作指引(试行)》(鲁科字〔2022〕178号)等文件要求,积极发挥协会专家优势和平台作用,提高园林绿化行业科技创新水平,推动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和推广应用,山东省园林绿化行业协会(下简称“协会”)组织开展2025年度山东省园林绿化领域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全省各级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单位或个人完成的园林绿化领域科技项目所产生的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技术价值或应用价值,具备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等属性的新发现、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和新设备等。
二、评价形式
协会根据成果类别和专业特性确定采用函审评价或会议评价(线上/线下)形式。
三、评价申请
申请评价单位(个人)提交《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佐证资料电子版文件(word格式)发送至协会邮箱,纸质版盖公章后(一式二份)寄至省协会秘书处,相关佐证资料应一并邮寄。
四、工作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个人)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根据需求自愿申请,协会将严格按照《山东省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科技成果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等文件要求,高质量开展评价工作,为我省园林绿化领域奖励申报、成果转化、项目验收、成果发布等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琳琳、宋姝瑶
电话:0531-87080822、87567672
邮箱:sdsfjylxh@126.com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六小纬四路46-1号218室。
山东省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