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名称变更情况说明
日期:2020-07-18 12:46
阅读:5479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9年国务院令第250号,根据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山东省实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办法》(2002年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48号)和《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的通知》(鲁民〔2018〕47号)文件精神,

“山东省园林绿化行业协会”于 2019年7月19日召开成立大会,7月23日山东省民政厅正式发放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70000MJD6217236)。

山东省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组织和团结园林绿化工作者,继承发扬祖国优秀的园林绿化传统,吸收世界先进园林绿化科学技术,发展园林绿化事业,建立并不断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园林绿化行业体系,提高园林绿化行业的科学技术、文化和艺术水平,建设生态健全、景观优美的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

山东省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业务范围:调查研究,标准制定,交流合作,会展招商,评价评估,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会议服务。

山东省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前身是成立于1993年的“山东省风景园林协会”,主管部门是山东省建设厅。2015年6月由于工作职能的变化,“山东省风景园林协会”变更为“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风景园林分会”,主管部门是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4月30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关于取消与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主办主管等关系的通知”(鲁建人函2019〕19号),2019年7月19日“山东省园林绿化行业协会”正式成立,山东省民政厅注册登记备案齐全。

 

 

 

 

                      山东省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2020年7月18日   

 

情况说明红头文件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