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2年度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关于协助推荐2022年度“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通知》(华夏奖字〔2022〕第4号,以下简称通知),经研究,我会将继续推荐优秀项目参加评选。根据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评选有关要求,结合我会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原则上获得过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子奖项)二等奖(含)以上的项目均具备被推荐资格,是否参与申报,由各申报单位自行决定。具备资格的项目需同时满足华夏科学技术奖评选的相关要求,详见《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奖励章程》(2021年修订版,附件3)。
二、推荐要求
获得2021年度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子奖项)二等奖(含)以上的项目经学会形式审核合格,正式向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推荐。2021年以前的获奖项目已参加过华夏科技奖评选的不再推荐。尚未参加的原则上不再推荐,确需参加的,经学会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才可推荐。推荐要求详见通知正文(附件4)。
三、推荐程序
申报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填写《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书》(附件1),并准备相关附件材料。
书面推荐材料包括《“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书》正文(第一至第九部分)及附件(第十部分)原件一式2套。正文、附件应合并装订,具体盖章要求参照填写说明(附件2)。
网络提交电子版推荐材料内容与书面推荐材料必须一致。应按照填写说明(附件2)填写、上传申报推荐材料及签字、盖章的电子扫描件。具体要求如下:
正文部分:推荐书正文第一至第七部分逐项录入推荐系统(可先在下载的word版推荐书里填好后直接粘贴),正文第八和第九部分上传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电子扫描件,正文整体应将各完成人签字、各完成单位及推荐单位盖章的电子扫描件以合成的pdf文件格式上传推荐系统。
附件部分:附件各项内容均以pdf文件格式并严格按照附件类型分别上传推荐系统,附件目录页上传加盖第一完成单位公章的电子扫描件。
根据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项目评选时间安排,请申报单位于7月10日前将纸质版书面推荐材料报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秘书处,网络电子版推荐材料待学会审核纸质版通过出具电子版推荐单位公章页后于7月31日前提交至华夏奖推荐系统平台,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四、其他
1.学会推荐不收取费用。是否提交评审费用,按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有关要求办理。
2.相关评奖要求及材料下载地址http://stc.chinagb.net/
五、联系方式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刘艳梅、罗正时
电 话:010-88083198
邮 箱:chsla_ywb@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中国建筑文化中心C座7002室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4:关于协助推荐2022年度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通知——红头文件
(来源:中国风景园林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