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关于征集2022年团体标准制定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1-10-25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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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园协字〔2021〕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办发〔2017〕27号)、《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住房城乡建设办公厅关于培育和发展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积极引导行业自律,激发市场活力,建立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引领我省园林绿化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根据《山东省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山东省园林绿化行业协会面向全行业开展2022年度团体标准制定项目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项目申报原则和范围

(一)标准制定工作遵守国家标准化工作建设要求,坚持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鼓励引导协会会员单位、教育科研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人员的参与;

(二)标准制定以市场为导向,满足园林绿化行业需求和发展为原则,涵盖园林基础技术、规划设计、工程施工、养护管理、产品材料工艺等内容;

(三)标准制定具有广泛代表性,要着眼提升标准化服务水平,适应市场和创新需要,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促进创新技术产业化、市场化,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四)标准制定企业自愿参加,要积极参与团体标准的前期编制及后期修订工作;

(五)标准制定项目应与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协调一致,且技术要求不得低于现行的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二、申报单位要求

(一)园林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院校、教育科研机构及协会会员单位均可提出项目申请,并具备与团体标准制定配套的技术、设备和人员等基础条件;

(二)申请单位应熟悉国内外园林领域研究现状和标准建设情况,对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必要性、可行性、操作性、适用范围、主要技术内容等进行过必要的前期研究论证;

(三)编制经费可以多渠道筹集,申请单位负责落实制

定标准的相关经费,经费额度应能支撑标准编制、修订的全过程;  

(四)申报单位可单独或联合申请;鼓励已具有园林行业共性的企业标准申请转化为团体标准。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单位请将《山东省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征集申请表》(见附件1)电子版文件(word格式)发送至省协会邮箱,纸质版盖公章后(一式二份)寄至省协会秘书处,若已有标准草案及其相关论证材料应一并邮寄。

(二)协会收到团体标准立项申请后,适时组织专家审查并给出是否同意立项的结论。

(三)经审查同意立项的团体标准项目,省协会统一编号,将在省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官方网站和公众号发布。

(四)标准立项后,编制提出单位根据国家《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团体标准编制相关工作。

   四、申报时间

(一)团体标准申报立项征集活动暂定为协会常态化工作,申报单位可依据调研情况提出立项申请,协会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审查,审查情况并在协会网站进行公示。

(二)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0日,以邮寄、发送时间为准(纸质版资料以邮寄日期为准,电子版资料以发送日期为准)。

五、联系方式

省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联系人:王老师、宋老师

电话:0531-87080822、87567672

邮箱:sdsfjylxh@126.com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六小纬四路46-1号218室。


附件:1.《山东省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征集申请表》

          2.《山东省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山东省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2021年10月25日                            


附件1:山东省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申请表

附件2:山东省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关于征集山东省园林绿化行业协会2021年度团体标准制定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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