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做好春节前后房屋市政工地消防和防疫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2-05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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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菏泽市水务(水利)局,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近期,个别建筑工地先后发生火灾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产生了不良社会影响,暴露出工地安全防范仍然存在许多想不到、管不到、治理不到的薄弱环节。为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春节前后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稳定,现就进一步严格做好房屋市政工地消防和防疫安全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抓好春节前后安全生产的责任感、紧迫感

       春节是人民群众最为看重的传统节日,当前全省两会正在召开,营造安全祥和的社会环境是重要政治任务。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部分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已经全面停工,部分项目安排工人就地过年,部分项目仍继续施工,都面临着诸多安全风险,特别是消防和防疫工作方面,丝毫不能松懈麻痹。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坚持“群众过节、我们过关”的理念,紧密结合正在推进的全省建筑施工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整治攻坚百日行动,强化对施工企业和项目的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工整改、顶格处罚。

       二、强化停工工地安全管理

       项目停工收尾前,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要对工地现场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切实落实防火、防风、防盗措施。妥善规整存放留存的建筑材料,及时全面清理易燃易爆杂物,切实杜绝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器材设备设施的配置,确保消防水源和电力供给。释放塔机回转限位、加固脚手架、收放好高处作业吊篮,确保设备设施处于安全状态。除消防设施外,一律断水断电,自查自检合格后立即封门上锁。安排专人值守,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突出消防、用电、围挡等安全状况,定期组织巡查,严格做好记录。及时为值守人员配备安全可靠的取暖设施,严禁燃煤或明火取暖,严防火灾和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严格做好节后项目开复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允许复工。

       三、严格继续施工工地安全管控

       对春节前后继续施工的工地,要毫不放松地抓好脚手架、模板支撑、深基坑支护、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管控,严防违反专项方案规定冒险作业。强化电焊、气割、喷灯等动火作业审批、监护、灭火措施,加强办公区、生活区用油用电用气管理,严格作业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确保消防器材、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有效畅通。加强作业人员安全用电和防火教育,严禁在工地现场燃放烟花爆竹。切实落实带班值班制度,作业期间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在现场值守监督。

       四、严格做好工地防疫管理

       要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和《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十六条管理规定》,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属地街办统一安排,严格执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要求。督促参建各方健全完善疫情防控责任、现场管理、应急预案等制度。保障防疫物资储备,严格管控工地人员出入,坚持作业人员岗前排查,每日体温检测。对外来人员一律查验健康通行码和体温检测,必要情况下应检查核酸检测情况。完善工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值守

       各级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动态。一旦发生险情、疫情或事故,要迅速上报,妥善处置,科学施救,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影响。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2月1日  


2021年2月5日转发自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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