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建设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的通知
日期:2023-07-24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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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滨州、菏泽市水务(水利)局,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绿化) 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落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提高企业科技创新活力,扎实推动住建领域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助力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的通知》(建标〔2022〕2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职工创新创效竞赛活动激励办法》(鲁会〔2020〕61号)、《关于开展2023年省直机关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确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建设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结构

主办单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指导单位:中共山东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承办单位: 山东省建设工会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研究院

                  山东省建设科技与教育协会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

原则上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新城镇建设、城市更新、工程建设项目、绿色建筑、智能建造、建筑工业化、工程勘察规划与建筑设计、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消防、城市交通与基础设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科技成果:

1.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智能化管理、计算机软件等科技成果;

2.为行业服务的标准、规范、导则、指南、施工工法、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等科技基础性研究成果;

3.为支撑政府或行业决策、科学化与管理现代化服务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4.对现有设备的技术改造、改进以及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在科学技术普及中的创新内容、方法、手段;

5.在引进、消化、吸收、开发、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中创新的关键技术和工艺;

6.有组织有措施进行大规模推广应用的科技成果;

7.采用创新技术完成的典型示范工程。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在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跨地区、跨行业等方式联合申报。

2.成果原则上是近三年研究成果且经过一年以上一定规模实践应用,产生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在技术(或方法)上有重要创新,技术难度大,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总体技术水平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转化程度高,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和推广应用价值,对提高行业或技术领域的技术含量,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为山东省实施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贡献力量。


三、工作流程

(一)申报推荐

各申报单位均从PC端登录山东省建设科技与教育协会网站(http://www.sdcstea.org.cn/),点击竞赛申报专栏,注册后进入“省建设科技创新成果竞赛”模块进行申报,系统填报《山东省建设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申报书》(见附件1)和《山东省建设科技创新成果竞赛汇总表》(见附件2),经各市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纸质版一式三份统一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并在系统上传Word版和PDF盖章版,截止时间为9月15日。


(二)形式审查

主要审查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包括成果名称、完成人、完成单位、成果简介、主要知识产权目录、代表性论文论著目录、推广应用情况、成果鉴定意见等。

(三)第一轮评审

聘请有关专家,区分不同专业,根据参赛成果的技术创新程度、技术经济指标的先进程度、技术创新对提高市场竞争力的作用、获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进科技进步的作用等情况进行打分,按照30%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评审环节的创新成果。第一轮评审得分权重占综合评价得分的30%。

(四)第二轮评审

第二轮评审以答辩的形式进行。由参加第二轮评审的创新成果独立完成人或团队第一完成人汇报创新成果情况,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解答专家提问。专家对创新成果进行专业化评审打分。第二轮评审得分权重占综合评价得分的70%。

(五)综合评价

根据两轮评审得分权重计算每个创新成果综合评价得分,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并对创新成果进行投票,提出拟获奖名单及获奖奖项等级。

(六)公示公布

对获奖成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为成果名称、完成人、完成单位以及成果等级,公示无异议,公布获奖成果名单。

四、奖项设置

(一)成果奖项

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不超过申报总数的10%,二等奖不超过申报总数的20%,三等奖不低于申报总数的30%。择优选择优秀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申报省科学技术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省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奖、省职工创新成果奖等高水平科技奖项。

(二)组织奖项

设置优秀组织单位。对动员发动广泛深入、组织工作周密扎实、获奖项目量多质优、社会影响力大、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单位,并颁发奖牌。


五、有关要求

(一)扎实开展基层竞赛。要广泛动员各类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发掘职工新技术、新工艺、新创意,组织选拔各类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带动形成各类企业竞相创新、科技创新成果充分涌现的生动局面。

(二)认真做好成果遴选。要在基层竞赛的基础上,严把标准条件,严格审核查验,组织专业化评审,确保把创新思路新、创新成效大、具有市场化推广应用价值的优秀成果遴选出来、推荐上来,录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成果库。

(三)精心提供申报材料。要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认真审核把关,精心准备推荐申报材料,确保推荐材料质量。申报单位如有剽窃、弄虚作假等重大问题,查实后,将严肃追责。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全省建设科技创新成果竞赛活动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深入挖掘、精心组织、认真推荐,确保竞赛活动扎实开展。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宣传竞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创新成果和先进典型,不断扩大竞赛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


六、其他事项

1.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自愿申报。

2.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明确一名工作联络员(见附件3),于7月26日前发至邮箱houyangzhi@jn.shandong.cn。

3.联系方式:竞赛联系人,王燕、李颜、范亭亭,0531—87080807、87080806、51765557;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人,朱文汇、杜洪岭、侯仰志,0531—51765268、51765140、87080808;邮寄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五路小纬四路46号省住建厅北楼114室。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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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山东省建设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申报书

        2.山东省建设科技创新成果竞赛汇总表

        3.联络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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