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4-03-29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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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滨州、菏泽市水务(水利)局,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全省建设科技创新能力,助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质生产力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选题和类型

(一)本次申报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以赋能住建新质生产力为目标,聚焦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重点工作,突出理论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机制创新,重点围绕以下选题展开:

1.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2.高品质住宅建设;

3.城市更新与品质提升;

4.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

5.城市安全与防灾减灾;

6.美丽宜居县城和乡村建设适用技术;

7.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

8.新城建技术体系;

9.城乡建设事业可持续发展;

10.住建行业实用惠民技术。

(二)申报项目分类:1.软科学研究类;2.科研开发类。

二、申报资格

(一)申报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跨地区、跨行业等方式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一般不超过5家。

(二)申报单位应在所申报的项目领域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科研实力,不得挂名申报。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人员,并在项目结题前在职。

(三)申报单位应拥有相关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承诺申报材料内容真实、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内容。

三、申报要求和程序

(一)申报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济南市、青岛市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2个,其他设区市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8个,省直单位、省属高等院校、中央驻鲁建筑企业等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6个。

(二)申报单位提报的材料须真实有效,要件齐备,知识产权清晰,并提交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1)。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2年,项目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

(三)申报通过省建设科技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网址:http://221.214.62.53:9020/user/login,系统开放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4月30日)。

(四)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后,打印申报书及附件,报送所在市主管部门,由市主管部门审核,省直单位、省属高等院校、中央驻鲁建筑企业等由其科技主管机构审核。

(五)各市主管部门及省直单位、省属高等院校、中央驻鲁企业要认真做好项目遴选和审核把关,保证推荐项目的真实性,审核汇总后,于2024年4月30日17:00前,统一报送推荐函(附件3)、汇总表(附件4)、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附件各一式2份)、承诺函等。对计划项目执行率低的单位,我厅将严格控制申报新项目数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冯睿、潘惠晟,0531-51765148;丁霞,孟祥媛、颜承宇,0531-86195357、85595182;材料邮寄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路29号309房间。

管理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奚道荣,13793182635。


附件:

1. 建设科技研究项目重点支持方向

2. 2024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承诺函

3. 关于推荐2024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函

4. 2024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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