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园林式居住区(单位)”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2-10-17 09:17
阅读:4696

鲁园协字[2022]5号

各市建设工会,住建局、城管局工会,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工会,园林行业协(学)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进一步推动我省园林城市提质升级,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群众幸福指数,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2022〕2号)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鲁建城管字〔2022〕2号)要求,山东省建设工会、山东省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决定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的选树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选树范围

山东省城市建成区内的居住区和企事业、机关、社会团体、部队等单位均可参加。

二、选树条件

(一)居住区、单位内园林绿化工程项目交付使用1年以上。

(二)绿化养护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较为健全,养护管理资金落实到位;

(三)使用期间未发生任何重大安全事故,无占绿破绿毁绿等相关违法违规事件,无媒体曝光或相关部门通报批评事件,无使用者反复投诉事件,不存在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四)经自查符合山东省“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评分标准(见附件1)。

三、选树程序

(一)选树宣传活动原则上每年组织1次;

(二)参与单位对照《山东省“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评分标准》进行自评,并向各设区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或行业协(学)会提出书面申请;

(三)各设区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或行业协(学)会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符合选树条件,初审总分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的居住区(单位),推荐至省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原则上各设区市每年推荐的园林式居住区(单位)总计不超过10个;

(四)省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对各设区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或行业协(学)会报送的选树材料进行汇总,并组织专家进行材料预审、现场抽查、综合评议,并将最终结果于省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官网进行公布。

四、有关要求

请各设区市园林行业主管部门、工会组织或协(学)会积极组织有关单位参与本次选树宣传活动,做好推荐工作,并严格按照《山东省“园林式居住区(单位)”选树宣传活动管理办法》(附件1)相关要求,于2022年11月25日前将选树材料及《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寄送至省园林绿化行业协会,逾期将不予接收。

 

山东省建设工会联系人:邵弘越

联系电话:0531-51765558

山东省园林绿化行业协会联系人:王琳琳、宋姝瑶

联系电话:0531-87080822、87567672

邮箱:sdsfjylxh@126.com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六小纬四路46-1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南楼218室


附件:山东省园林绿化行业2022年度山东省“园林式居住区(单位)”选树宣传活动通知

          1:山东省“园林式居住区(单位)”选树宣传活动管理办法

                 2:推荐汇总表



山东省建设工会            山东省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2022年10月14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